问题 | 社会保险退休金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社会保险退休金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退休金如下计算: 1.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领取退休金的条件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规定,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可以提前支取,不过在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以及重复参保这三种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取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资金。 三、领取退休养老金什么时候发 1.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自核准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养老金标准按照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计发,具体如下: (1)正常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2)提前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退休之月; (3)因工作需要后延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后延缴费满整年度之月;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缴费满15年之月; (5)工伤医疗期内人员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2.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延误办理退休手续期间以及后延缴费未满整年度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不予补发,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以退还,达到退休条件以后调整养老金增加部分累计计算。 员工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提交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和档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会下发退休金。退休时,必须连续缴纳社保15年并且达到法定的退休年纪,即男士需满60周岁,女士需满50周岁。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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