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产证过户需要多少钱 |
释义 | 一、北京房产证过户需要多少钱 北京房产证过户需要如下费用: 1.非住房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根据规定:非住房: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100元/宗,10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160元/宗,5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200元/宗,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260元/宗,5000平方米以上30元。 二、房产证过户流程 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 1.售房者要配合购房者进行产权调查; 2.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价、付款方式等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价格,勘查和评估; 4.中介公司帮购房者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7.领证。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三、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网提醒,房子过户需要的证件有过户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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