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由谁负责 |
释义 | 一、工伤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由谁负责 工伤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由工伤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承担的,非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伤者自行承担的,但是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工资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个人申报工伤怎么报赔偿 个人申报工伤报赔偿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大概三至六个月可以拿到赔偿款。发生工伤事故后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伤残等级认定,而工伤赔偿的数额根据认定的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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