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的要求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期间的要求 取保候审期间的要求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间有如下规定: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能取保候审是不是说明不严重 能取保候审不是说明不严重,仅能说明其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法律网提示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三、取保候审结案后多久退保证金 取保候审结案后七天退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决定于警方制作的退还保证金决定。警方依法作出的,时间就快一点。如果是公民提出申请的,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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