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离婚协议怎么直接执行 离婚协议按以下标准直接执行: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协议书由男女双方按约定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三、协议离婚债务处理规定 协议离婚债务处理规定是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法律网提醒您,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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