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关了七个月怎么办 |
释义 | 一、看守所关了七个月怎么办 看守所关了七个月如果关押超期,除案件需要继续办理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外,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的羁押期限管理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一)未及时督促办案机关办理换押手续的; (二)未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届满前七日以内向办案机关发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通知书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超期羁押后,没有立即书面报告人民检察院并通知办案机关的; (四)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要求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申诉、控告后,没有及时转送有关办案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 (五)其他违法情形。 二、看守所在押人员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1.人身权利。 2.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3.选举权。 4.宗教信仰自由权。 5.基本生活保障权。 6.卫生保健权。 7.检举、控告、申诉权。 8.取得赔偿权。 9.与近亲属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10.立功受奖的权利。 11.刑事诉讼的权利。 ![]() 三、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如果因刑事犯罪嫌疑被羁押在看守所,是不允许人犯与家人会见通信的。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要会见必须有特殊情况,经公安局长批准。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引用法条: [1]《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2]《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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