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
释义 | 一、个人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个人档案不可以自己保管。个人档案需要存到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进行保管,并且还要按时完善档案材料,完善材料后还要将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二、档案保管费的收费 法律网提醒,档案保管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1.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即每年120元。 2.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12元,即每年144元。 3.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应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降低本地区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提高。 ![]() 三、个人档案丢失如何补办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5.档案原则上不自己保存,属于机密材料。 档案材料分:履历材料、学历评聘、党团、鉴定材料、奖惩材料、参加工作工资合同、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回忆,到材料的原始出具部门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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