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律师起诉后撤诉后能退多少钱 |
释义 | 一、找律师起诉后撤诉后能退多少钱 找律师起诉后撤诉后能退一半的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到法院起诉必须要找律师吗 到法院起诉不一定需要找律师。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当事人起诉一定要委托律师,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决定。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接受委托的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法院起诉要去对方所在户籍吗 法院起诉不一定要去对方所在户籍。法律网提醒您,户籍所在地一般指的就是住所地。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确实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对于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被告被监禁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中的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中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一般去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去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因此,起诉不一定要去被告的户籍地法院,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当事人情形,还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户籍地法院和原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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