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证明需要本人回去吗 |
释义 | 一、户口迁出证明需要本人回去吗 户口迁出证明不一定需要本人回去,具体如下: 1.准予迁入手续,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2.户口迁出手续,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 二、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有多久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证应当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且该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法律网提醒您,户口准迁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三、办理户口迁移所需哪些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