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财产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一、离婚分割财产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分割财产需要下列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证明有股票亲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该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离婚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离婚分割财产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内容协商一致即可,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协议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将来纷争的产生,因此并不是必须的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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