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劳动纠纷怎么写 |
释义 | 一、仲裁劳动纠纷怎么写 仲裁劳动纠纷的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名称; 5.劳动仲裁申请人的亲自签名或盖章,申请的具体时间。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 劳动仲裁的流程: 1.组仲裁庭; 2.双方调解。 3.开庭审理; 4.仲裁裁决; 5.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三、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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