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负担的费用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负担的费用有哪些 工伤负担的费用有: 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费用: 1.停工留薪期工资; 2.生活不能自理的陪护费; 3.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其他。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二、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患职业病;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的时间:用人单位在1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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