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用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国家征用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国家征用土地需要的手续如下: 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2.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 3.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土地征用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四项: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 三、集体土地征用的补偿 集体土地征用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网提醒,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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