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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是否应该签订书面合同
释义
    一、租房是否应该签订书面合同
    租房是应该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
    2.房屋是合法出租的;
    3.租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4.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三、租房合同未到期能卖么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屋可以卖,卖房后承租人可以履行至租期届满。法律网提醒您,进行房屋出租时,符合法律要求依法签订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权属的变更不得影响租房合同的履行。
    这也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其中最为典型者,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由于在抵押权实现时,租赁物的所有权自会因拍卖、变卖、折价等实现行为而发生变动,故而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也应当遵循“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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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