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书申请离婚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协议书申请离婚书怎么写 协议书申请离婚书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一样吗 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不一样。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用,离婚协议书在没办理离婚登记时没有效力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后果 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后果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开始生效,生效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得拒绝履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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