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
释义 | 一、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可以向以下机关投诉: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和滞纳金;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二、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三、老板拖欠工资超过1年员工还可以追讨吗 可以。按规定,老板拖欠工资超一年的,并不意味着员工将不可以继续追讨,具体处理如下: 1.如果员工没有离职,双方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随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及相关损失。 2.如果员工已经离职,并且已经被拖欠工资超过一年,期间又未采取其他措施追偿的,那么一旦过了劳动仲裁的的时效,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被拖欠工资后,期间员工有持续采取向老板追偿,或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帮助,或存在老板承诺付款等情形的,那么仲裁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并可以申请仲裁向老板追偿。中间找过对方追讨工资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追讨工资的短信、电话以及录音等,只要能够证明中间找过对方索取工资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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