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羁押超过2个月了 |
释义 | 一、逮捕羁押超过2个月了 羁押满两个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是刑事拘留被羁押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羁押超过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2.如果因逮捕被羁押的,逮捕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羁押期限,所以超过2个月的,只能等待案件侦查结束,再依据是否判刑处理,如果无罪释放的,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二、逮捕和羁押有什么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逮捕和羁押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产生原因不同。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4、会危险性。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 三、异地羁押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羁押需要的手续有:拘留、逮捕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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