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第二天可以取保吗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第二天可以取保吗 刑事拘留第二天是否可以取保,视情况而定。 取保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身开始,就可以由本人或者家属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三、现在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什么时候结案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法律网提醒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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