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合同撤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撤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关于合同撤销的法律效力有的规定如下: 1.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 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二、撤销合同的期限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其撤销权时效期间是一年,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三、撤销合同需要通知对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撤销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果不通知对方当事人的,不对对方产生效力。法律网提醒,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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