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书离婚有几份 |
释义 | 一、协议书离婚有几份 协议书离婚有3份。 离婚协议书要写三份,夫妻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可以不用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平等达成的合法协议。 只要双方是自愿签订的,该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只是增加它在法律上的强制性。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三、离婚协议书要包含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有: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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