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些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些什么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陈述一下诉讼请求;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问一下,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5.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述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 6.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7.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8.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9.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10.最后称述。 11.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二、离婚诉讼法院会判离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五款规定,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形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开庭需要带的东西: 1.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