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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些什么
释义
    一、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些什么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陈述一下诉讼请求;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问一下,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5.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述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
    6.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7.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8.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9.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10.最后称述。
    11.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二、离婚诉讼法院会判离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五款规定,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形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开庭需要带的东西:
    1.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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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4: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