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减刑的流程? |
释义 | 一、办理减刑的流程 办理减刑的流程如下: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4.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二、申请减刑应准备的材料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 三、监狱减刑需要交罚款吗 不需要。但罚款在判决指定期限内不缴纳的,会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导致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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