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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骨折交通伤残鉴定标准
释义
    一、骨折交通伤残鉴定标准
    骨折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是看骨折的严重程度、所采取的治疗方式以及所留有的后遗症的不同会有所不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怎么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下: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网提醒您,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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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9: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