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应该对等吗 |
释义 | 一、合同违约金应该对等吗 合同违约金应不应该对等,情况如下: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一定要对等,只要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合同中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中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金的。法律网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进行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三、合同违约金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合同违约金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销售合同没有执行,没有实际应税业务发生,该违约金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产生的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补偿,是依附于这一应税业务的,符合价外费用的定义特征,就应当缴纳增值税。比如逾期发货,所以赔偿补偿金的,或者购房合同虽然没履行,但是房产中介服务已发生的,就符合上述阐述,缴纳增值税。 如果违约金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业务而独立存在,是独立存在的补偿款,就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用缴纳增值税。比如签订了购销合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彼此取消了合同,从而支付的违约金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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