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吗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吗 刑事案件不一定是检察院提起公诉。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网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明确了三类案件的具体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法律网提醒,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三、刑事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刑事审查起诉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