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从什么时候算起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从什么时候算起 行政拘留从什么时候算起,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法律网提醒您,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二、行政拘留可以撤销吗 行政拘留可以撤销。如果遇到被拘留的公民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有异议,那么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再决定是否撤销拘留。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三、行政拘留的处罚特点有哪些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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