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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有时间期限吗
释义
    一、劳动仲裁有时间期限吗
    劳动仲裁有时间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追加被申请人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追加被申请人,具体情况如下:追加当事人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依申请,二是依职权。
    对于依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仲裁阶段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但是如果该当事人仲裁阶段未提出参加案件的申请而在诉讼阶段提出,原则上不应准许,除非该当事人仲裁后才知道利害关系案件的争讼。对于依职权追加的,应当严格限制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应扩大化。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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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