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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缴税的滞纳金是多少
释义
    一、缴税的滞纳金是多少
    缴税的滞纳金是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具体数额的多少应当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计算并按日加收。税收滞纳金是属于会计分录核算当中营业外的支出,计算公式为未按期缴纳的税款乘以滞纳天数再乘以万分之五。税收滞纳金的减免条件为纳税人积极补缴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积极配合且缴纳确有困难等情形。
    二、如何缴纳税款滞纳金
    1.报核缴。法律网提醒,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2.查定征收。即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4.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三、不服税收滞纳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服税收滞纳金是不能直接起诉的,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个月,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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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