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一、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财产保全的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责任。法律网提醒您,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三、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 (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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