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什么 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还要给抚养费吗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还要给未成年人相应的抚养费。法律网提醒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以子女出生这一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一直延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父母、子女、配偶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依法继续承担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这是因为父母、子女、配偶之间除具备一般监护与被监护关系外,还有着较其他监护、被监护主体更为亲密的人身关系,这种人身关系不因监护人资格的撤销而消灭。继续负担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主体,仅限于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父母与子女,既包括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也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于由养父母、继父母抚养长大的养子女、继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以后,只要收养关系和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没有解除,就应当承担抚养、赡养等费用。 ![]() 三、监护人可以指定吗 监护人是可以指定的,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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