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有何种 |
释义 | 一、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有何种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能无罪辩护吗 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是可以做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应该与被辩护人确定辩护的方向,确定是否进行无罪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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