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如何办 |
释义 | 一、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如何办 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只有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几个法定情形,应当判决离婚。 1.对方同居,重婚的。 2.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3.对方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 5.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被宣告失踪的。 二、诉讼离婚能缺席判决吗 诉讼离婚能缺席判决。 判决完之后,需要由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判决法律文书签收时即生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离婚要交的费用有: 1.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用的一部分,是起诉时交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但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3.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3.律师代理费则因人而异。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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