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得条件具体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得条件具体都有什么 离婚得条件具体有: 1.诉讼离婚的条件: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原被告主体适格; (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4)经调解无效。 2.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短则三个月可以离婚,长则六个月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三、起诉离婚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起诉离婚一般只需要支付诉讼费用。离婚诉讼诉讼费用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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