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可以吗 |
释义 | 一、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可以吗 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可以,遗嘱的类型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这五种,即只要符合这五种方式中任何一种的要求,这份遗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去公证处有用吗 遗嘱去公证处有用。我国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法律网提醒您,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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