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租赁合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为: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的,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租赁合同为单务合同吗 法律网提醒您,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而不是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或者说,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义务,例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等均为双务合同。 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三、租赁合同内容有哪些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信息; 2.租赁物品的基本信息; 3.租赁物品的用途; 4.租赁物品的期限; 5.租金数额与交付方式; 6.修缮责任与违约责任; 7.解除合同的条件;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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