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竞合时,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竞合时,如何解决? 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时的解决办法是除医药费等竞合的部分,其余的赔偿都可以同时享受。法律网提醒您,其余的赔偿包括工伤待遇里面的停工留薪和人身损害赔偿里面的误工费等费用。所以可以先申请工伤,之后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二、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有什么区别 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 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 三、工伤由谁赔偿或承担 如果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当认定为工伤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应费用。如果没有加入工伤保险,则由企业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工的工伤,工伤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共同承担。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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