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一般会执行多久? |
释义 | 强制执行一般会执行六个月。六个月内未执行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执行完毕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告知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一、强制执行一般会执行多久? 强制执行一般会执行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费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交纳的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的手段主要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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