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份遗嘱以哪个证明遗嘱均为并存 |
释义 | 一、多份遗嘱以哪个证明遗嘱均为并存 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写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2.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4.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规定的形式要件。 三、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的,如果唯一的遗嘱继承人死亡,但被继承人尚未死亡,且又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则可以重新拟定一份遗嘱。如果没有立新的遗嘱或者被继承人死亡的,则自动变更为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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