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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生效吗
释义
    一、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生效吗
    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生效。
    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所以遗嘱是否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生效条件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遗嘱要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三、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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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