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哪些事项要注意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哪些事项要注意 自书遗嘱下列事项要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自书遗嘱怎么写 自书遗嘱的一般写法是: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法律网提醒您,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三、自书遗嘱需要到法院去确认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到法院去确认。只要遗嘱内容真实有效,经过立遗嘱人签字后就生效,不需要旁人公证或者法院确认。只有在遗嘱执行阶段,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怀疑遗嘱的效力,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效力。自书遗嘱作为证据,法官对其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采信该遗嘱。继承纠纷中,原则上应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一方承担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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