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有哪些基本要求 |
释义 | 一、口头遗嘱有哪些基本要求 口头遗嘱有以下基本要求 1.在危急情况下;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所订立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内容合法; 6.遗嘱人必须有财产处分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期是多久 口头遗嘱的有效期是永久。法律网提醒您,但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他必须在知道这份遗嘱后2个月内表示继承,否则视为放弃继承。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 三、口头遗嘱怎样办理公证 口头遗嘱无法办理公证。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也就当事人随时可能死亡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口头订立遗嘱。并且如果脱离危险,当事人需要重新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口头遗嘱无效。没有脱离危险,也就意味着遗嘱人死了,更没办法公证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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