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程序 1.伤情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2.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 3.索赔内容。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 4.索赔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有关损害发生的证据材料; 2.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4.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5.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6.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 7.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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