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会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医疗损害会如何赔偿 医疗损害会进行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损害纠纷是否需要封存病例 需要封存病历,为了保证鉴定程序的公正,也为了客观还原事发时病人情况,应该封存病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 法律网提醒,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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