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了什么 |
释义 | 一、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了什么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程序是: 1.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且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 4.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 三、军人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网提醒,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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