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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传对象具体指的是什么人
释义
    一、拘传对象具体指的是什么人
    拘传使用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二、拘传的时间有多长?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地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刑诉法关于拘传地点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网提醒,《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地点进行。
    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三、拘传后可以拘留吗
    拘传后可以拘留。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若是拘传之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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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