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可以不是书面形式的吗 |
释义 | 一、承揽合同可以不是书面形式的吗 承揽合同可以不是书面形式的,法律没有规定采取什么形式,所以采取什么形式签订,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但最好采取书面形式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签订承揽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网提醒,签订承揽合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 2.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 3.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 三、承揽合同检查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承揽合同检查没有明确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验收。没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则按照合同目的的标准验收。如果定做人有特殊目的,则加工承揽人的工作成果还应符合定做人特定目的之需要,否则视为不合格。对质量争议的审查比较困难和复杂,往往涉及到质量标准、争议产品的原始状态、是否受到其他外力作用的影响等因素,故买卖、承揽合同纠纷中发生质量争议的,主张质量瑕疵存在的一方负有较重的证明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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