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吗 |
释义 |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 法律网提醒您,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也不同: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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