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程序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程序 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程序如下: 1.如果是判处罚金的,罚金由犯罪分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般是存到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如果犯罪分子不执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 2.如果是处没收财产的,由一审人民法院负责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调查,确定是犯罪分子财产的,就会收缴、没收的财产会上缴国库。 二、没收财产能单独适用吗 法律网提醒,没收财产能单独适用。没收财产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而附加刑是能够独立适用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三、财产刑由哪里执行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中主要划清犯罪分子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的区别,正确处理犯罪分子正当债务的清偿和留足犯罪分子生活费用等问题。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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