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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情形
释义
    一、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情形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情形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金期限怎么算
    失业金期限:失业前单位与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超过十年的,则最长是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失业金在暂停社保的当月可以申请。失业后需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法律网提醒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想要申请失业金必须是自己非主动离职的情况才可以,并且社保必须买了一年以上才能够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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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