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分割 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方式是: 1.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方在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另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条件如下: 1.互换需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应区分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民小组农集体。 2.互换必须是为了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才能进行流转的一种方式。 3.互换后承包方原有的承包关系消灭,新的承包关系产生。 法律网提醒,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根据承包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流转方式,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程序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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